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,防治污染,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,現批準《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》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,并由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。
標準名稱、編號如下:
《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》(GB 5085.7-2019)
以上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,自實施之日起,《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》(GB 5085.7-2007)廢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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